保德交警连续查处三起伪造、变造驾驶证违法行为
谈到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大家都知道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感觉自己能够蒙混过关。3月8日保德交警大队义门中队在s306保德尧圪台村附近执勤时,连续查处三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并对三位驾驶员陈某某、龙某、曹某分别做出了“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中队民警对三名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他们讲述了使用伪造、变造假驾驶证的严重危害及相关法律知识。目前,陈某某、龙某、曹某因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交警提示:请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法律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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