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交警大队查获二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5月24日20时59分,定襄公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0时59分,民警在定襄县待阳路进行设卡检查时,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H****2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随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巩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其进一步检测,经检测巩某某体内酒精含量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巩某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5月28日15时28分,定襄公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15时28分,民警在定襄县卫定线进行设卡检查时,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H****5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随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任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其进一步检测,经检测任某某体内酒精含量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任某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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