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交警查获一例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19-07-02 09:55:21
来源:繁峙交警大队
2019年6月26日08时20分许,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辖区中队民警在县城石龙街对一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晋HH****货车进行拦停检查。当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随车驾驶证时,其却低声嘟囔应道:“有了,去年在老家办的,没带”。口说无凭,当民警再次询问时,他不仅一语不发,而且神情也显得更加慌张起来。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连同该车一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回队途中,该驾驶人口头承认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经查证:生某,男,现年19岁,河北省籍贯人,无证;所驾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0年11月底,已达报废标准。
综上所述,生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一百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繁峙交警大队决定对生某采取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分享到:
互联网舆情忻州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