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重拳出击 无证驾驶被顶格处罚
时间:2019-12-05 11:03:14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为了打好保障畅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年末攻坚战,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动员、再接再厉,紧盯路面管控不放松,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12月3日连续查获2起无证驾驶重型半挂货车严重交通违法,均予以顶格处罚。
13时38分,河曲交警大队办案中心二组民警在省道S249(沿黄线)45KM处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正常路检路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HD4***的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轨迹异常,细心的执勤民警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并让其出示驾驶证,驾驶人吴某某无法提供,后民警通过公安交管信息系统查询得知,吴某某从未考取过符合驾驶该车型的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间隔不到5分钟,一辆车牌号为晋HD8***的重型半挂货车驾驶员王某因无证也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重型半挂货车驾驶员吴某某、王某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责任编辑:wuye
分享到:
互联网舆情忻州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