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利用集成指挥平台查获一例 套牌车辆严重交通违法
为有效遏制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河曲交警强化措施,有的放矢,全力打好年末岁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收官战。12月10日,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中心一组民警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查获一起机动车套牌严重交通违法。
11时15分许,民警收到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船湾卡口发出的预警信息,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蒙AKK***的长城牌皮卡车正沿省道S249向巡镇方向驶来,存在套牌情况。接到预警信息后,办案中心一组民警立即在相关路段设置检查点,对预警车辆进行拦截。11时22分,该车进入民警视野,在S249(沿黄线)79KM+155M处被成功拦下。在检查中,驾驶人徐某某无法出示机动车行车证。后经查询,该皮卡车套用的号牌应属宝马牌小轿车。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徐某某(山西省偏关县人)承认了自己因为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民警对徐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暂扣车辆,收缴了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徐某某因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
交警提示: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表面看似无害,其实存在更大隐患。驾驶员因使用了其它车辆号牌,心存侥幸,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中随意性较大,认为有交通违法行为路面监控拍不到,也不会被交警部门查到,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无法查到驾驶人和车辆的真实信息,正是这样的错误认知,将会给驾驶员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重大隐患。为了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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