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交警:“离得近”不是理由 心存侥幸终付代价
时间:2021-01-13 15:42:36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河曲交警大队得到消息。在当前疫情紧张的形势下,有些人坚守岗位,冲在一线,然而总有一些人为疫情抗战添堵,知法犯法,心存侥幸酒后上路。1月13日中午,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4时15分许,大队沙泉中队民警在延瑞路发现一名男子“面色红润”驾乘一辆二轮摩托车缓慢行驶而来,敏锐的民警判定该驾驶员有疑似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现象,便果断予以拦停检查。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贾某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对驾驶员贾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遂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驾驶员贾某某在2019年4月5日曾因无证驾驶、酒驾被河曲交警处罚过,这已是其第二次酒驾被查。 “今天中午儿子过生日多喝了两杯,明知可能被交警查,但由于自己门市离得近,就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回去,没想到又被查住了。第一次酒驾也是由于离得近为方便骑摩托车回去,这次同样又栽了!”贾某某后悔的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贾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2300元。
河曲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抱侥幸心理,时刻牢记行车安全。
责任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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