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后驾驶摩托 交警查处消除隐患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河曲县交警队得到消息,为切实加强节后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发力毫不松懈,全力以赴开展春运后期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日,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
当日,大队沙泉中队民警在唐坪路附近设立卡口,严查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4时01分,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面色红润”驾乘一辆二轮摩托车缓慢行驶而来,敏锐的民警判定该驾驶员有疑似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现象,便果断予以拦停检查。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吕某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对驾驶员吕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遂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公安交管综合信息平台查询,驾驶员吕某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
“中午在移民村吃饭喝了一两多白酒,心想节后估计没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车回去,没想到被查住了。”吕某某后悔的说道。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吕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1300元。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车辆驾驶人也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赵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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