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上路代价惨痛啊!
时间:2019-09-16 15:04:45
来源:宁武交警大队
2019年9月10日,宁武县东寨中队民警在忻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元亮的带领下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张某驾驶无牌白色轿车在宁白线川胡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将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该车属于已达报废期未报废车辆,随即执勤民警将张某的车辆及其驾驶证依法进行暂扣。在调查过程中,张某对自已的行为供认不讳,也知道自已的车不可以上路行驶,但仍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已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张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吊销张某驾驶证,罚款1000元,对该车进行当场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处罚。
宁武交警提醒广大的交通参与者,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不仅是严重违法行为,同时也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杜绝驾驶套牌、假牌、预期未检验等车辆。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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