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五台交警及时查获
时间:2019-03-15 16:01:47
来源:五台县交警大队
3月13日,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时,查获一起伪造、变造驾驶证且无证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点30分,闫某驾驶一辆晋HC***6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途经五台县新城区同楼里街时,遇交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闫某出示其驾驶证时,闫某在车上摸索了一番,慢悠悠地取出驾驶证,敏锐的民警发现闫某出示的驾驶证有异常,遂即口头传唤其回交警大队接受调查。经公安网查询,发现闫某属伪造、变造驾驶证且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第99条第一款第1项、第2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91条第1款、第89条第1款(违法代码:57032、10051)之规定,民警对闫某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3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分享到:
互联网舆情忻州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