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侥幸心,交规留心中
2019年12月23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9点3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长原线出省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民警在对一辆出省车辆检查时,发现紧随其后的一辆车牌号为晋H***09的小型轿车在进入检查站时突然转向,将车辆停放在检查站停车位。执勤民警以为驾驶人遇到了紧急情况,便上前查看。驾驶人下车后便主动跟民警交谈。民警在确认其并不需要帮助后,便要求驾驶人出示其驾驶证及行车证,但是驾驶人王某文一直有意无意的回避着民警提出的要求,迟迟无法出示其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怀疑王某文疑似无证驾驶,便告知王某文其刚才驾车进入检查站的视频已经被执法记录仪进行了记录,如果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在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王某文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告知执勤民警自己并未考取过驾驶证,因为临时有点事情,身边又没有会开车的人,加之心存侥幸觉得交警不可能大早上就查车,便驾车准备前去办事。
驾驶人王某文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王某文带回大队办案区域进行进一步审理。
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王某文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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