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戒|占道超车、不避让行人……违法与事故如影相随!
01宁武:没“超”过去,惨了,面目全非!
2020年8月28日,山西宁武。14时50分许,S305线28KM+300M处,一辆黑色本田轿车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轿车驾驶人刘某在超车时占道行驶,加之判断失误、操作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开车上路需谨慎,占道超车要当心!
02河曲:没“避”得开,撞了,全责赔偿!
2020年10月2日,山西河曲。18时22分许,S249线91KM+600M路口处,王某某驾驶的冀D85***小型汽车与正在过马路的行人杜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杜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王某某驾驶车辆在路口未提前减速慢行,刹车不及时是引发此次事故的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平面交叉路口路况复杂,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不论路口有没有信号灯,都要眼观六路,细致观察后减速慢行通过,尤其要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切不可加速抢行,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责任编辑: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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