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城区小学、初中学校今年这样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
忻州城区16所小学、13所初中、3所民办学校今年这样招生, 忻州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两证齐全”,优先录取,还有空余学额的,将采用摇号录取方式进行,据了解,这是忻州公办学校首次采取摇号的形式进行录取,希望此举,能进一步缓解和减轻忻州公办学校,尤其小学的招生压力。
据忻州市教育局官网显示:为进一步规范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全面办好人民满意教育,6月6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忻府区教育局专门以忻府教字〔2018〕49号文件向社会发布了《忻州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入学 。《办法》较去年保持相对稳定,体现公平性,也更具可操作性。
《办法》对招生时间作了明确安排,要求7月25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
一、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两证齐全”,优先录取
1、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四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初中报名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外,还须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3、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初中报名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外,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4、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空余学额,摇号录取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可以接受以下二类情况学生的报名申请。学校单独接受报名申请并逐人审核。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的全额录取,超过空余学额的采取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城区指定学校入学。
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17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三)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指定学校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健康路学校报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云中路小学、团结路小学、播明中学报名;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南关小学、秀容中学、忻州八中报名。
(四)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各特教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制定“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主管部门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指定学校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 、健康路学校报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云中路小学、团结路小学、播明中学报名;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南关小学、秀容中学、忻州八中报名。
(四)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各特教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制定“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主管部门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18年忻州市北方中学、忻州师院附中、忻州实验中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每一名适龄 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 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1.7月25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 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
3.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3.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纪检监察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4.公安、房管、国土、工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
附件一:忻州市城区小学服务范围说明
附件二:忻州市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说明
忻府区教育局
2018年6月 6日
附件一
忻州市城区小学服务范围说明
1、卢野小学
(1)东起建设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和平街,北至雁门大道。
(2)城北新景小区适龄生,暂入卢野小学就读。待雁门小学建成后,划归雁门小学。
2、十三中小学部
(1)东起新建北路,西至七一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汾原街。
(3)开发区范围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实验中学、泛华城市广场、紫檀小区适龄生,暂入十三中就读,待开发区学校建成后,划归开发区学校。
3、 大檀小学
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汾源街,北至梨花街。
4、团结路小学
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学府东街,北至雁门大道。
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北路,南起团结路(304公交车线),北至九原街向东延伸。
5、十二中小学部
(1)东起慕山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光明西街,北至和平西街。
(2)东起建设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桥西街向西延伸至牧马路,北至光明西街。
6、七一路小学
(1)东起新建北路,西至七一北路,南起花园街,北至雁门大道;
(2)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路,南起气象南巷,北至雁门大道。
7、云中路小学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火车站广场北路,北至团结路(304路公交车线)。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利民东街,北至学府东街。
8、东方红学校小学部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长征东街往东延伸,北至火车站广场北路。
(2)东起云中路,西至新建路,南起长征东街,北至利民东街。
9、健康路学校小学部
(1)东起七一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南起龙岗街,北至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
(2)东起建设南路,西至慕山南路,南起光明西街,北至健康西街
10、实验小学
(1)东起长征西街巷,西至建设南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北至长征后街;
(2)东起长征后街北一巷--利民西街北五巷,西至建设路;南起长征后街,北至气象南巷;
(3)东起建设南路,西至慕山南路,南起健康西街,北至和平西街;
11、长征小学
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帝豪、颐园小区适龄生,暂入长征小学就读。待雁门小学建成后,划归雁门小学。
12、第二实验小学
(1)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健康街(七一路至忻中西巷段)--忻中南巷,北至花园街。
(2)东起七一路,西至长征西街南、北巷—利民西街北三巷;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气象南巷。
(3)东起长征西街北巷—利民西街北三巷,西至长征后街北一巷—利民西街北五巷;南起长征后街,北至气象南巷。
(4)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忻电医院、原市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等小区适龄生。
13、新建路小学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南路,南起健康东街往东延伸,北至长征东街往东延伸;
(2)东起新建南路,西至忻中西巷,南起健康中街,北至忻中南巷。
14、北关小学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光明街,北至健康街往东延伸;
(2)东起七一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南起桥西街,北至龙岗街。
15、东街小学
(1)东起牧马河,西至胜利街,南起城区界,北至光明街;
(2)东起胜利街,西至七一南路,南起新纪元小区一排巷至南城墙向西城门方向延伸至七一路,北至光明街。
16、南关小学
(1)东起胜利街,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城区界,北至新纪元小区一排巷至南城墙向西城门方向延伸至七一路;
(2)东起七一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至城区界,北至桥西街向西延伸至牧马路。
附件二
忻州市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说明
1、卢野中学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和平街,北至梨花街。
2、十三中
(1)东起新建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2)开发区范围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实验中学、泛华城市广场、紫檀小区适龄生,暂入十三中就读,待开发区学校建成后划归开发区学校。
3、播明中学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2)播明镇所辖村镇居民子女。
4、五中
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和平街,北至雁门大道。
5、十一中
东起建设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原忻静路至铁合金厂-长征西街与慕山路交界处(长征街加油站)-长征西街,北至和平街 。
6、十二中
东起建设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桥西街向西延伸至牧马路;北至原忻静路至铁合金厂-长征西街与慕山路交界(长征街加油站)-长征西街。
7、六中
(1)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忻中北巷,北至和平街;
(2)东起七一路,西至建设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和平街;
(3)东起新建南路,西至忻中西巷,南起忻中南巷,北至忻中北巷;
(4) 东起忻中西巷,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健康中街,北至忻中北巷。
(5)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忻电医院、原市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等小区适龄生。
8、东方红学校
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路,南起长征东街及往东延伸,北至和平东街。
9、新建路中学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南路,南起健康东街,北至长征东街及往东延伸;
(2)东起胜利街,西至新建南路,南起光明街,北至健康东街;
(3) 东起新建南路,西至忻中西巷,南起健康中街,北至忻中南巷;
(4)东起新建南路,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光明街,北至健康中街;
(5)东起七一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南起桥西街,北至龙岗街。
10、健康路中学
东起七一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南起龙岗街,北至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南路。
11、八中
(1)东起胜利街,西至南关大街,南起城区界,北至新纪元小区一排巷;
(2)东起南北大街--南关大街,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城区界,北至光明街;
(3)东起七一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城区界,北至桥西街向西延伸至牧马路。
(4)秀容办事处东石村、东王村、田村村民子女。
12、七中
(1)东起牧马河,西至胜利街,南起城区界,北至光明街;
(2)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胜利街,南起光明街,北至健康东街往东延伸;
(3)东起胜利街,西至南北大街,南起新纪元小区一排巷,北至光明街。
13、秀容中学
西张乡所辖村镇居民
责任编辑:zha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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