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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让居家老人安心养老

时间:2019-10-16 21:35:47  来源:慈善公益报  作者:Joe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当前,河北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149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9.8%,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

  为全面提升全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河北省民政厅专门完善了《河北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河北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细则》,启动了《关于深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修订完善工作,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我省人口老龄化基数大,为养老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是破解我省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回应老年人生活更美好热切期盼的重要措施。”河北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是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改造敬老院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河北省民政厅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农村敬老院三年改造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提升,改善特困人员的生活环境。

  此外,河北省实施农村互助幸福院提质增效工程,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制定完善运行管理办法和财政支持保障政策。“我们还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该工作人员表示。

  建设城市养老型社区

  为了解决城市老年人外出不便、距离过远、活动空间小等养老现状,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无障碍生活服务为重点,抓好适老服务设施工程规划建设,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未按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居住(小)区,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新建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所在地政府负责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配置,所有权、使用权属于政府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方案还要求,加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主要道路、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相关信息或指示标志,进行休憩设施、标识系统的综合性无障碍改造,方便老年人群体出行,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生活环境和服务。

  此外,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浴、助洁等上门服务。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满足老年人需求和预期,河北省各地都在积极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

  据悉,截至目前,河北省完成新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2家。其中,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6家、改扩建76家,新增社区养老服务床位2200余张;各级政府投入1.2亿元(其中省级筹措1340万元),社会资本投入1.46亿元,符合标准的(750平方米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的城市街道和75%以上的县城。

  目前,河北省各地已经培育二星级以上示范养老院289家,各级政府投入1.74亿元、社会资本投入2717万元,完善各类制度3204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河北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此外,各地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有42家,各级政府投入1.35亿元(其中省级筹措9177万元)改造提升了34家机构的消防设施、更新了13家机构的取暖制冷设备、修缮了26家机构的服务设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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