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时时放心不下 事事放在心上 铲雪除冰我先行 原平: 多措并举做好备耕工作 五台山景区春节假期旅游接待圆满收官 原平市收听收看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电视电话会议 原平市举办2024年“春风行动”暨春季用工大型招聘会 原平:“小年”闻到“大年味” 五台山风景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新春走基层|宁武: 坚守医疗一线 护卫百姓健康 忻府区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部署会议召开 五寨县“五个坚持”着力提升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 刘卓良走访慰问五台山风景区困难老党员 偏关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李淑辉主持召开五台山风景区2024年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进展调度会 原平市长常永峰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忻州市区五部门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静乐县举办乡村e镇跨境电商交流峰会暨跨境电商第一期培训 原平: 庭院经济对接年货市场助农增收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召开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会议暨1月 宁武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亚峰调研G241东寨至石家庄段沿线拆迁规划 原平市领导调研督导矿山安全工作 原平市农民及早动手为庄稼地置办“年货” 原平市领导深入同川镇督导检查乡村振兴工作 原平市召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 乡村振兴 | 岢岚县孟家坡村:农业生产托管助农降本增效 定襄:三户企业获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五台山景区领导调研指导“五经普”普查登记工作 原平市长常永峰深入部分乡镇和企业调研 忻府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原平市召开关于2024年元宵节文体活动安排部署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企业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10 15:41:42 来源:知识产权局网站
  分类建立假冒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线索的在线识别模型,与基础数据库对接,实现对侵权假冒线索的在线识别。

  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侵权假冒高风险产品和企业名录,建立易受侵权假冒的知识产权名录,对名录实施关联性主动监控,同时推进建立新上线商品侵权假冒风险监测平台,协同实现对侵权假冒线索的实时监测。

  建立线上线下快速协查通道,对在线识别和实时监测模块输出的线上侵权假冒线索,结合线上注册和交易信息,确定线下生产销售场所及仓储物流等信息,实现线下源头追溯。

  开发对侵权假冒线索的网上取证、存证功能,及时固定网络证据,实现智能检测中的网络电子证据固化。

  3.实现智能检测系统与相关系统的对接。将智能检测系统与执法维权指导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侵权假冒线索检测的启动与推送、在线办案指导、在线维权援助等功能。

  (二)建立运行机制。

  1.建立侵权假冒线索检测启动与推送机制。建立侵权假冒线索检测启动机制。来自国内外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当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或地方局等执法维权机构启动侵权假冒线索检测。执法维权机构可主动启动检测,针对本地优势产业的单个或批量侵权假冒线索进行检测。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需求,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知识产权的侵权假冒线索进行全国性检测。

  建立信息推送与共享机制。全国性系统发现的专利侵权线索,推送给维权援助中心和权利人;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线索,根据管辖要求推送给有关执法机构。区域性系统发现的线索,参照以上方式推送,并上传至全国性系统备案。将全国性和区域性智能检测系统与数据库对接融合,在全国性系统中实现信息汇总。

  2.建立智能检测与人工判断衔接机制。建立智能检测与人工判断的信息交互机制。在信息化系统中,设置智能检测与人工判断交互接口,对输出的疑似侵权线索进行人工判断,结果回传至信息化系统,根据要求推送。建立健全智能检测与人工判断信息交互的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把握人工判断基本要求,提升人工判断专业能力,确保交互机制有效运行。

  3.建立涉外侵权假冒相关信息分析处理机制。充分运用国外知识产权数据,建立健全外文网络产品和服务信息采集、加工机制,完善网络产品和服务数据。推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交流合作,开展涉外侵权假冒线索检索工作,引导我国企业通过智能检测系统,对重点出口产品的海外侵权风险进行预警检测,防止侵权,进一步提升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形象;鼓励我国权利人主动检测重点知识产权在海外遭受侵权的线索,引导企业依法有效维权。

  4.推进建立标识电子化管理机制。与有关机构和网络交易平台、大型展会组织方等建立协作机制,在知识产权注册授权、产品销售、维权救济等各环节推行统一的电子化标识,实现全流程信息追踪。

  (三)推进试点工作。

  结合各地实际条件与需求,选择试点地方和单位,选择电子商务、进出口、大型展会等重点领域及地方优势领域,协同推进全国性和区域性智能检测系统的建设运行。

  1.试点地方和单位。选择有条件的省份、城市及单位进行试点,支持、引导其开发适用于区域内或单一执法主体的区域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库和信息化系统,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机制进行运行探索。优先选择“互联网+”治理基础较好、执法维权工作领先或设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地方及单位进入试点。

  充分发挥地方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及研发机构的积极性,鼓励根据本方案提出的技术路径和运行机制,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率先突破,探索建立适应本地条件与需求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体系和运行机制,将管理创新与技术手段创新密切结合起来,提升推进效率。

  2.试点领域与环节。选择信息易追溯、社会关注度高的电子商务、大型展会、进出口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作为试点工作的突破口,探索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及时总结技术手段与治理机制相融合的经验,尽快向各领域推广。试点地方和单位还可以结合实际,选择其他优势领域,作为试点工作的重点领域,突出试点实效。

  电子商务领域。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深化相关协作调度机制。健全对互联网自营、他营、移动客户端交易等不同模式网络交易平台的信息化治理机制,引导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举报投诉。根据智能检测系统确定的线下源头信息,提升源头追溯精准度,高效打击生产源头,切断侵权假冒产品流通链条。

  进出口环节。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在权利稳定性分析、侵权判定、网络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协同强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能力。

责任编辑:wuyong

分享到:
0
互联网舆情忻州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互联网舆情忻州新闻中心|备案信息:晋ICP备17010630号-1|投稿邮箱:hlwyqxz@163.com

Copyright ©2010-2020 互联网舆情忻州 www.hlwyqxz.com, All Rights 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