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动丨勿将马路当训场 学车之前先学法
时间:2019-07-27 18:41:01
来源:五台山云数据网
2019年7月5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五台山景区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20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长原线9KM处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在对车牌号为晋H****2的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赵某某带回大队办案区域进行进一步调查。
据民警了解,赵某某正在考取驾驶证期间,当天因为感觉路面车少,便驾驶机动车上路练车,在行驶到长原线9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驾驶人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期驾驶机动车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1005),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驾驶人赵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五台山公安交警提示:在学习车辆驾驶之前要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勿将马路当成训练场,无视其他交通参与者及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w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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