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协召开四届四十次主席会议
6月17日,忻州市政协召开四届四十次主席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协和市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安排市政协重点工作。市政协主席刘钢柱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曹爱民,市政协秘书长王志刚,市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调研室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学习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山西考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一届省委第123次常委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省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精神;审议讨论市政协提案委《关于我市建设全国有机绿色杂粮加工基地情况的调研报告(草案)》《关于赴山东考察康养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讨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关于推进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整市改革试点工作及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调研报告(草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外出考察调研报告(草案)》等,原则通过上述报告草案,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和成果转化等工作;研究召开各县(市、区)政协主席座谈会工作方案和市政协创建文明单位(标兵)事宜。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协委员履职培训工作汇报,研究安排了市政协当前重点工作等。
刘钢柱强调,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要深入贯彻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省委第123次常委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把牢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定位和职责,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着力在提高履职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当前,尤其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做好“两个全覆盖”工作;认真学习借鉴全国政协和其他省、市、县政协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职责使命、特点规律、方法举措,完善双向发力制度机制,彰显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积极组织、扎实推进市、县政协联动调研、联系指导等工作,形成全市政协系统协调联动新格局;重视和加强政协机关建设,认真做好政协干部和政协委员“两支队伍”建设、文明单位(标兵)创建、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立足新时代新方位新要求,不断推动全市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树立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刘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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