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五寨县妇联开展护林防火巾帼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宁武县开展2024年清明祭英烈活动 五台山景区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刘卓良出席并讲话 岢岚:暖心服务到门口 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召开2024年卫生健康体育工作暨全面从严治 保德县第十一小学校举办“预防校园欺凌 构建平安校园”专题讲座 河曲县召开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动员会 定襄县举行全民义务植树暨第四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启动仪式 宁武县召开2024年使用衔接资金项目推进会 偏关县妇联:做好“家”文章 筑牢“廉”防线 静乐县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 神池县召开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题会 静乐县召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 繁峙县召开基层党组织提质增效行动工作培训会 岢岚县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 代县住建局直达基层 服务温暖群众 关于五寨三号专用线(五寨站26#道岔-Y1#道岔间线路) 2km150m 至2k 忻州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宣传主题活动 原平市长常永峰深入神源矿业进行督导检查 定襄县“两不一欠”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4年中共保德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 河曲:践行“千万工程” 推进农村庭院经济“大发展” 神池县召开上半年征兵审批定兵会 宁武双万吨环保煤炭物流园:打造高质量发展“加速器” 忻府区法院举行健步行及普法宣传活动 偏关县第二十一届赛羊大会胜利闭幕 原平市领导调研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繁峙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农资调研工作 代县召开 “巾帼逐梦现代化 共绘雁门新图景”妇女手工业发展座谈 河曲刘家塔镇山庄头村:肉牛养殖让村集体经济“牛”起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舆情 > 网言网语

“餐前消费确认”,能否避免景区天价消费

时间:2018-10-12 10:03:05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餐前消费确认”,能否避免景区天价消费

  黑龙江物价局“餐前消费确认”的规定,在程序上让游客与经营者达成共识得以“前置”,有利于减少价格纠纷的发生。

  近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黑龙江省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其中“餐前消费确认”要求顾客点餐后,将菜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注在二联点菜单上,现场交消费者签字确认后才可下单上菜,同时应将结算联交给消费者,按消费者确认的价格进行结算。

  这是2017年底“雪乡赵家大院事件”发生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年1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完善“12345市长热线”服务功能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其实,黑龙江物价局发布此规定,也实属无奈。《旅游法》第49条规定:“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我国与价格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可谓不详尽,但是,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不能阻挡一些不法商贩违法的冲动,近期不少地方出现的宰客现象引发公众关注即为实证。

  如今,游客可能接触或参与的旅游服务包罗万象,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每个领域都存在自己独特的经营模式。仅付款流程,有接受服务后付款,也有付款后再开始服务,比较复杂。而不少游客对此并不具有充分的了解,因此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

  当前,发生在游客和商户之间的纠纷,一般为低价团低服务、服务和价格不匹配、保证金难返还、旅行安全责任认定、合同取消损失认定和附加服务是否实现等多种。纷繁复杂的纠纷中,游客知情权的缺失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

  因此,此次黑龙江“餐前消费确认”的规定,等于为防止产生价格诈欺做了“预处理”,有利于保障游客的知情权,增加了游客的相关信息储备。从而在程序上让游客与经营者达成共识得以“前置”,有利于减少价格纠纷的发生。

  更重要的是,在过往的纠纷产生过程中,证据的取得比较麻烦,容易陷入难以取证、各执一词的窘境。而实行“餐前消费确认”,也是一种证据搜集和形成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事后取证的压力。

  如今,自由行的盛行给旅游部门的监管带来一定挑战。在过往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整合者,有关部门的监管活动更多的是针对旅行社,其他旅游相关领域涉及的较少。而随着采用自由行的游客比例增多,越来越多的游客是自行选取旅游服务,因此面向具体旅游服务提供商的监管会越来越重要。

  对旅游部门来说,虽然守土有责,但是职权有限,很多时候也是有心无力。此次黑龙江物价局的规定,也让我们看到了相关部门从自身条件出发,积极参与旅游市场整治的作为。虽然规定的配套解读正在制定,也需要更多的制度配套对接,但毕竟是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有益尝试,成效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xinren

分享到:
0
互联网舆情忻州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互联网舆情忻州新闻中心|备案信息:晋ICP备17010630号-1|投稿邮箱:hlwyqxz@163.com

Copyright ©2010-2020 互联网舆情忻州 www.hlwyqxz.com, All Rights Res